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四)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权威性或在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要求具备10年以上基础教育领域工作经验;教研、教学人员要求具备高级职称,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和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 。
(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工作要求
申报学科详见附件。请申报的老师于2月22日前,将基础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和电话:罗融华 1887733161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