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桂航人〔2016〕20号文件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周期为三年一考核,本次学校考核周期为2019-2021年,今年为三年考核周期结算年,年底将依据岗位要求统计核算教职工三年教学、科研工作量情况。为了便于大家提前知悉并做好年底考核结算准备,现统计了2019-2020两年教学、科研工工作量总和未达到两年考核定额要求的情况,名单将发至各部门单位邮箱,请各部门单位通知到相关教师知悉此情况。因2021年的工作量现在无法统计,还会存在前两年完成了工作量定额要求但合计三年未完成的情况,请各部门单位提醒和督促本部门单位教师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唐雯娟、梁伶潇,咨询电话:5863250。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