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及遴选数量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7人左右。
(二)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遴选支持 50 人左右。
(三)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 30 人左右。
(四)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 200 人左右。
(五)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 8 个左右。
二、遴选对象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为个人项目,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以个人名义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为团队项目,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开发区)的创新团队遴选,以单位、园区(开发区)名义申报。
(二)申报人须在我校工作。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三、部门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认真填写《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机关人员申报按学科或师资归属提交给相应的二级学院。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审核推荐
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评估和推荐,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和传播),签署推荐意见。推荐部门对推荐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一式3份,其中1份签署推荐部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般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一份证明材料需经推荐部门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部门公章确认)。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按照人才项目统计汇总,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Word版一式1份;
2.《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的相应证明材料PDF合并版一式1份;
3.《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EXCEL版一式1份。
五、其他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以“推荐部门+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15877020441,2253023。
人事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