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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7-22 14:50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建设方案的通知》市文广旅发2023〕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和条件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着眼高端、崇尚实干,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对桂林市文化旅游行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更新一次,常规在库人才一百名左右。纳入文旅人才后备库的范围为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艺术创作与研究、文物博物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影视艺术作品生产、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推广、文化和旅游技术创新、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体育休闲等及其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户籍不在桂林,但在我市从事文旅工作两年以上,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文旅人才,可参加本次选拔。已获得国家、自治区人才荣誉称号、人才计划支持的,或者桂林市漓江学者、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称号的,不再列入选拔对象;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道德失范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的作风。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是本行业、本单位业务带头人。

2.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3.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市级及以上攻关课题或其他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文化旅游规划设计、项目策划、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二)业绩成果及社会影响力

除基本条件外,各类重点人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理论人才。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突出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本行业科研重点项目。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在全市同行业和广大干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

2.文艺人才。获得过全区性文艺类奖项或市(厅)级专业权威奖项,德艺双馨,有较高知名度。在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创作和生产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及以上文艺赛事获奖作品中担任过主要创作、导演、表演、设计工作,或举办过市(厅)级个人作品展览、展演。

2)创作并公开发表过多部文艺、戏剧、音乐、美术摄影等作品专集。

3)公开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报告,对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和文化传播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

3.广播影视人才。具有较高影视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技术,或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创作水平,在新闻采编、播音主持、影视创作和导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能力,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有较强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里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2)负责编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有较高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文章、编导节目、负责制作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3)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栏目、节目撰稿工作,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导向正确,文风严谨,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4)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能形成个人成熟的主持、播音风格,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5)主持或主创的广播影视作品在市级及以上专业赛事中获奖,或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并产生一定的社会积极影响和经济效益。

4.技术技能人才。在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广播影视、文化旅游规划设计以及产品开发等领域,负责新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人员。

1)熟悉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

2)以专业技术或技能参与推出的文化旅游、广播影视产品或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行业技术革新贡献较大,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5.产业人才。在文化旅游行业规划(策划)、产业经营管理、游戏演艺、智慧旅游、景区管理、文化旅游服务、旅行社管理、宾馆酒店管理、民宿客栈管理等领域优秀的创新型、服务型、经营性、管理型重点人才,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文化和旅游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较强,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验丰富,业内认可度高。

2)具备能够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创新的工作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经营管理或创新发展业绩显著,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出资人和市场认可。

6.文化旅游其他相关行业人才。除上述领域之外,在本领域取得的业绩成果及社会影响力需与上述条件相当,社会各界公认的在文旅行业其他方面具有特长的专家人才或技术能手,都可以推荐或者自荐。

二、评选程序、方法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推荐(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凡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或个人自荐,填报《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上报(2023 年 8 月中旬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按人事管理权限商请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辖区相关部门出具遵纪守法书面意见。申报人无依托单位的,由工作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材料审核。审核后,上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专家评审(2023 年 9 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相关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材料审核、通讯审查、会议评审等形式,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按控制名额提出人选建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建议,研究提出拟入库名单,报市委人才办。

(四)审核备案(2023 年 9 月)。市委人才办根据评审情况,对拟入库名单进行审核备案,并反馈给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下文(2023 年 10 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市委人才办反馈结果名单,进行违法违纪情况审查,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下文确认。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流程进行子库的建设。

三、培养与管理

(一)“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人才(以下简称后备库人才)的平时管理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重点联系培养,经常交流思想,及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管理期限内,涉及重点人才调动、晋升、奖惩、任免、健康状况等方面重大变化的,所在单位须及时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

(二)后备库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竞聘、桂林市人才小高地项目、拔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评选、各级各类培训和挂职锻炼,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和推荐。

(三)后备库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委人才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各县(市、区)文旅部门举办的相关文旅活动。

(四)搭建后备人才库发挥作用的平台,多渠道争取文旅人才后备库建设资金,用好后备人才库人才,形成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人才合力。

(五)对纳入后备库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及时评选和表扬一批优秀后备库人才

四、报送办法

申请人须填写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2,其中1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部门统一收集2023年72417:3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按要求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酌情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馨慧,15907878836。


附件: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申报表



                                          人事处

                                        2023年722


附件【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建设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桂林市文旅人才后备库申报表.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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