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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6-01 10:41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此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五)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65—611。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3613。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507C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回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注册成功后, 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 “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考试形式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所在地类型应为 “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省份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择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并选择申请人所在的学校作为确定点。报名环节上传的个人电子证照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要求与体检表照片、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照片同一底板。申请人须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613前往人事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空白表(见附件)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需到指定的广西师范大学医院和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不能有漏检(需抽血,请空腹去体检),体检表上照片(与系统内照片一致)处需盖骑缝章体检结论需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章。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须重新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四)学历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取得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副教授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由教育厅在后台统一比对核验,如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如无法核验比对的会通知申请人提交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六)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七)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环节和体检环节照片一致)。背面注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和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八)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检查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是否由本人书写签名。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馨慧,0773-2253023


                                 人事处

                              202361



附件【桂教教师〔2023〕28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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