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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人员参加财政部2020年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2020-03-26 15:53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人员参加财政部2020年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该项培训人才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531日);

  (三)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五)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相关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活动;

  (六)具有一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和会计理论基础,在某一个或几个专业领域具有一定见解;

  (七)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在高等院校或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应取得副教授以上职称。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会计准则委员会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及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管理企业在地方单位的申请者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驻港澳地区单位的申请者按就近原则报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报送方式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正式申报时间为202021日至331日。

  (二)选拔笔试。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笔试。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以英语作答,考试时间为2020523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笔试结束后,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将试卷和申报材料及时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照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三个类别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全程采用英语问答。

  (四)审定人选。会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三个类别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建议人选,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报财政部领导审批。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招收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三个类别原则上每类招收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

(五)公示和公布。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入选名单通过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

详细内容见通知。有意向申报并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328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表提交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联系人:罗融华  联系电话:07732253023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人员参加财政部2020年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及申报表

人事处    

2020326

 

附件【2020年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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