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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5-04-17 10:53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5月6日9:00至10日17:00。(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考,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9:00至10日18:00。

(三)交费时间:5月6日9:00至11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30日9:00起。

(五)考试时间:7月5日至6日。

(六)发票申领时间:7月7日9:00起。

(七)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时间:预计8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此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我校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未取得理论考试合格证者,也可先报考教学技能考试

(一)免考人员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要求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属于免考人员;具有其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需要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属于免考人员。

本人如对自身是否符合免考条件有疑问的,请联系人事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拟申请免考技能考试的老师,请务必在56日前联系人事处。

免考人员无需报名,如进行报名和交费,则视为本人自愿参加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一律不予受理退费。

免考技能考试的老师后续须参加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

(二)不得报考人员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交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事项

考生(指报考对象,下同)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支付考试费,逾期不安排补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注册报名

   考生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与对应步骤的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1.照片要求。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显示考生的头部和肩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文件应小于50K大于20K,像素为640(高)*480(宽),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jpeg。

2.报考学科要求。考生分组和学科组专家配置以考生填报的“二级学科”为依据,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时,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例如:“02经济学”-“0202财政学类”-“020222税收学”,“02经济学”为学科大类,“0202财政学”为一级学科,“020222税收学”为二级学科。

3.报考课程要求。考生填写的“报考课程”应为“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

考生如对“报考课程”有疑问的,咨询人事处

4.考区选择。本次考试设置南宁、柳州、桂林3个考区,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报考建议我校教师报考桂林考区但报考外语类小语种学科(非英语学科)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其他考区不安排考试。

个别学科报考人数极少的,考试院视工作情况可能会通知考生须调整考区参加考试。

5.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重置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考试结束前,请考生慎重更换。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是否为本校任职人员或拟聘人员;考生是否具有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报考课程是否为对应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是否符合本校需求或规定;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

2.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48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于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5月10日18:00)前更正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直至审核通过进行交费方能完成报名。

考生须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负责。报名交费完成后,如以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等申请退费的,不予受理退费。

(三)交费及发票申领

1.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350元/人·科。

2.交费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5月11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报名成功后,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

   3.发票申领。考生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7月7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在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填写准确。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一次性通过考试的人事代理及在职在编的老师可报销)。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6月30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和程序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教〔2002〕7号),对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试讲,面试和试讲可结合进行。测试成绩由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组的评定意见综合评定。

1.签到候考。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和有关材料(教材的原件和复印件、教案)的核查后签到候考。

2.试讲。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向所在考场的学科组专家出示相关材料后,根据所报考的学科及教案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约30分钟(原则上不应少于20分钟)。

3.面试。学科组专家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面试时间为5-10分钟。

(三)考试要求

1.纪律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2.身份证件要求。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须与报名填写的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考生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非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可能某些省份没有网上办理功能)。

(四)违规处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根据本人报考的学科,提前准备好参加考试所需的教材原件和复印件各1式1份,教案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1式3份。教材复印件为试讲教材的封面、对应章节的内容、封底(按此顺序装订),考生需要在教材复印件和教案的首页上签名。

(二)考试用教材规定为高等学校本、专科层次使用的教材,中职教材、培训类教材和其他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教材为不合格教材。试讲使用不合格教材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三)独立自主编写教案是高等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考生考试提交的教案应与他人的教案有差异。如发现考生试讲教案有雷同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四)外语类专业考生提交的教案须使用所报考学科相应外语语种书写,考试时须使用所报考学科相应外语语种应试,如没有使用所报考学科相应的外语语种书写教案和考试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一律使用普通话应试。

(五)试讲出现较严重的科学性、根本性的错误(口误除外),或存在涉及意识形态的负面言论、错误观点等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六)考试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所有考生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

(七)考点仅提供体育小球类(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篮球等)教具,艺术类提供电子琴,其他专业类的仪器设备(如化学实验、医疗仪器、艺术类教学等)请考生自备。

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公告》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217_31323.htm。有关考试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萍 2253023。

 

人事处

2025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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