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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人选的通知
2026-03-27 16:13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人选的通知》(桂教安稳〔2026〕5号),首届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任期已满,现就我校推荐第二届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性质和职责

教指委是自治区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规律,开展学校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和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发现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提炼形成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三)指导学校丰富完善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就学校国家安全教育的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信息交流;承担区内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有关评价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委员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政策要求,取得一定成绩。

(三)健康状况良好。具有胜任教指委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预留一定时间参与教指委安排的工作。

三、推荐以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开展推荐工作,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推荐人选时,应标注其教学研究方向和领域,每名人选可选择2—3个研究方向(大中小一体化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国家安全重点领域教育等六个方向),国家安全20个重点领域可多选。

请各部门单位于4月7日前,提交《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门签字盖章)和《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部门签字盖章)至飞天楼508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黄萍,0773-2253023。

附件:

1.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2.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3月27日

 

附件【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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