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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2020-02-07 17:08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厅函2020﹞13号)精神,我校现开展相关人才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2015年以来,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教人员、管理人员等。

按照要求,桂林市可推荐1名人员至自治区,本次我校拟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至桂林市,推荐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破除思想痼疾和体制机制弊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工作安排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当前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单位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推荐方式产生人选,但要保存好记录。

各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并于2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的审批表(附件)及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罗融华  电话:18877331610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0年2月7日

 

附件【附件2: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附件【_厅函〔2020〕13号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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