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招聘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本部门2021年度专任教师、实践人员用人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招聘岗位需有明确具体的名称,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等,不能只写教师。
2.专任教师原则上需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
3.统计表中的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高级职称至少需要具有本科学历。
4.拟招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要求可参照硕博学科专业目录填写。建议专任教师的专业要求不宜列得过细。
5.请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前将《2021年度用人计划表》(见附件)盖章签字交人事处,《计划表》需部门主要领导及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时将电子表格发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