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6〕50号)文件精神及我校2020年度考核结果,现对我校2021年薪级工资变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及内容
1.2020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事业在编人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及人事代理制人员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2021年4月执行新标准,并补发2021年1月-3月薪级工资差额。
二、特殊情况说明
1.尚在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的人员按规定不参加本次薪级工资调整。
2.因职务、职称变动的人员在2020年财政工资调整中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按政策规定不参加本次薪级工资调整。
各位教职工对以上工资调整如有疑问,请咨询唐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7735863250。
人事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