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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部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2021-12-10 16:09  

各部门单位:

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桂航党发〔2017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部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总结和交流各部门单位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

对照本部门单位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目标,填写《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见附件1),逐条陈述并自评完成情况。

为便于审核及评分工作,请于20211217日上午12点前将考核表电子文档发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同时将校领导签字后的纸质考核表报人事处(管理服务部门由分管领导签字,教学单位由联系领导签字)。

二、现场评议

(一)时间、地点

120211221日上午8:30开始开展管理服务部门评议。

220211221日下午14:30开始开展教学单位评议。

3、地点:南校区飞天楼520会议室。

(二)参会对象

全体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现场评议会。

(三)评议形式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附件中管理服务部门、教学单位的顺序依次进行工作汇报,各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结束后,由校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部门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评议表(见附件2)。

现场评议结束后,由校领导进行点评。

(四)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

1202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2021年度特色亮点工作。

3、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2022年工作设想。

(五)评分、记分及评议分的使用

1、现场评议时,评议人员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现场述职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从目标责任难易度、完成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三个维度评分。

2、计分时,先计算目标责任难易系数平均分(A)、完成情况平均分(B)、特色亮点工作平均分(C),然后按公式D=0.1ABC来计算现场评议总分。

3、对于管理服务部门,现场评议总分即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对于教学单位,现场评议总分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的50%,另外50%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就业工作分别考核形成。学校根据总分按2:5:3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及以下等次,总分低于60分的可评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汇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工作并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

工作汇报时应使用PPT进行展示,1220日下午下班前,请将制作好的PPT发至人事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莫运辉,0773-2289224


附件1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

附件22021年度目标责任评议表


人事处

20211210


附件【附件1: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度目标责任评议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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