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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11:45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我校在职在岗且2022831日前仍在岗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称号人员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20212022学年仍在岗的“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退休教师除外)。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近5年来,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研究直接相关的奖励或荣誉。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

2022831日前仍在岗的学校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及担任专职辅导员5年以上的现任专职辅导员。

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以及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有关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生、社会的良好评价。

2)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研究直接相关的奖励或荣誉。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或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零容忍”。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推荐名额为:广西优秀教师2名(其中1名为思政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行政管理人员、在职在岗辅导员各1名)。

三、评选要求

(一)按程序遴选推荐。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严把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重要标准,同时将推荐人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申报学院(部门)需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

(四)严肃评选纪律。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部门、单位推荐。

个人于2022523日前提交申请至所在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不超过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1名须为专职辅导员)。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部门、单位可不推荐。

(二)公示。

所在部门、单位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2022524日至3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或学工处。

(三)校内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于530前将广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职辅导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学工处邮箱xgc@guat.edu.cn,纸质版交学工处郭雪松老师处。请各部门、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

(四)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根据各部门(单位)推荐名单,审核申报人的事迹材料,择优推荐,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A4纸打印或复印):

1.广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填报《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见附件1)。

2.广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各1份(见附件2)。

3.申报者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写,限3000字以内。

4.申报人的简要事迹,以第三人称写,限200字以内。

5.有关佐证材料。

1)学院(部门)出具申报人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10年来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5)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优秀教师申报人提供优秀教案2-3件。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人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6)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申报人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材料2-5件。

(二)电子材料:上述纸质材料1-5对应的电子版/扫描件,广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Excel版。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佘妍文 5863250

人事处

2022518

附件:

1.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简明表Word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简明表Excel


附件【附件1 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wps已下载
附件【附件3:自治区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自治区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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