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建职〔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符合评审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我校从事建设工程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相关条件
详见评审条件。
部署文要求申报人员申报前需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申报人员应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完成本行业规定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任务,及时登录相关网站(https://jxjy.gxcic.net:9092/)进行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登记、查询、审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送审方式
(一)个人申报
1.请申报者实名加入“2022年职称非自主评审专用群”:416888405。
2.于7月22日前提交审核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业绩模块)扫描件(电子版)到科技处。(之前已提交者,无需重复提交)
3.根据本年度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修改对照表,并于7月25日前将对照表电子版发到人事处邮箱。
4.根据通知要求,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www.gxrczc.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步骤见通知附件。于7月25日提交到学校职改办进行初审。
(二)学校审议推荐
因正值暑假,学校审议推荐时间待定,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申报正高、副高级别需要现场答辩),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三)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学校审议通过后,于9月20日前报送上级部门,申报人缴纳评审费。
四、其他
根据人社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
联系人:佘妍文, 联系电话:2253023。
职改办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3.2022年工程系列对照表(城乡住建行业)
4.个人专业科目学时登记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