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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的通知
2022-12-21 10:04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要求。43日,我处发布了《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rsc.guat.edu.cn/info/1027/1709.htm),现就继续教育工作专业科目学时的登记做进一步的说明。

《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从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除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外,上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也将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通知》明确,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公需科目必修课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本年度学习内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解读》,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

《通知》指出,除公需科目必修课之外,支持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单位、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经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经历,可以进行学时登记但不能跨年登记。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包括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具体认定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附件3),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验。

各位老师(尤其是明年准备申报各系列职称的老师)请于20221231日前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完成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学时的审核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

人事处    

202212月21日

 

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新).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更新).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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