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博导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博导津贴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职工,受聘于区内外高校,正在指导培养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招收的在读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报材料
(一)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
(二)聘任单位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资格确认文件;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文件(有博导本人姓名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本年度招收博士生的录取名单(由招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加盖招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或指导博士生的录取通知书。
(五)博士生延期毕业的,须提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关于同意延期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超过规定学制仍未毕业的,不再发放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现尚未享受博导津贴的博士生导师,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凡经教育厅审核同意,目前已享受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的博士生导师,不需要再提交聘任(或资格确认)文件;历年申报时提供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仍在时效内的也不用再提交;新增博士招生计划的材料需要补充。如原提交的博士生导师聘任(或资格确认)文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已过期,请提交新的时效内的上述相关材料。
请于2023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申报材料扫描件及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3250@guat.edu.cn。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0773-2253023 。
附件: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
人事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