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3〕4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对象
“桂林人才飞地”的申报主体为桂林市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高新区(含托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托管区域)、高铁(桂林)广西园(含托管区域)内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对人才工作和技术研发重视,有完善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对打造“人才飞地”平台工作有明确的方向、思路清晰,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向;或在桂林行政区外,有丰富的人才、项目资源,有意愿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且有较强的资源对接实力的市场主体(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商会或其他工商界机构等),均可申报。
二、评选数量
计划评选“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含离岸创新类和双招双引类)5-10 个。
三、申报原则和类别
“桂林人才飞地”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对桂林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质量。
“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一般分为两类:
第一类:离岸创新。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独立建设或与先进发达城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利用当地丰富的人才、信息资源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革新,推动形成“研发在飞地、生产在桂林,创新在飞地、转化在桂林”的离岸创新模式。一般挂牌为“桂林人才飞地xx 创新中心”。
第二类:双招双引。紧扣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双招双引”特点,依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或科技创新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或工商界机构等,对接和引进先进发达城市的人才及人才项目、智力及产业项目落地桂林,实现“才、智、商、资”一体化招引。一般挂牌为“桂林人才飞地xx 双招双引中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附件 1、附件2)一式 4份(其中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 Word 文档。
(二)《“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 3)一式4 份(其中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 Excel 文档。
(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 3 份,并在复印件盖章核定。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五、其他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于4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联系人及电话:黄馨慧,2253023。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3—2822906。
附件1:离岸创新申报表
附件2:双招双引申报表
附件3:“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关于支持“桂林人才飞地”建设的试行办法
附件5: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