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条件请参照《“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相关文件。
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条件请参照《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相关文件。
三、“全国最美教师”
条件请参照《全国最美教师》相关文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推荐工作,请于6月1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目前均参照往年文件要求进行推荐申报,如推荐条件等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萍 2253023。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