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要求。5月8日,我处转发了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相关文件(https://rsc.guat.edu.cn/info/1027/1480.htm),现就继续教育工作专业科目学时的登记做进一步的说明。
《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从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除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外,上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也将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通知》明确,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公需科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公需科目必修课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本年度学习内容为《广西发展新机遇》,课程学习和考试共计15学时;公需科目选修课则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自主选课开展学习(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0日)。
《通知》指出,除公需科目必修课之外,支持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单位、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经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经历,可以进行学时登记但不能跨年登记。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包括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具体认定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附件5),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验。
各位老师(尤其是明年准备申报各系列职称的老师)请于2022年1月1日前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完成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学时的审核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罗融华,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13号)
2.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
人事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