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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1-03 17:23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一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校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认定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申报人申报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

二、认定的受理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过“八桂英才网”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115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二)在人才认定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后,生成《申请表》。请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门签字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至人事处。证明材料须经部门审核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到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纸质版《申请表》须经学校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文档上传系统。

(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按照《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审定、审批和发证。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营造信任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关爱人才的浓厚氛围,高度重视、认真把关。

(二)《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桂办发〔2016〕42号,2016年9月21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已获得认定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如按照最新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能达到更高层次的,可以重新申请认定。2018年4月以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的人才,需重新提交材料申请认定。

(三)《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引进的人才,尚未申请认定的,请在本轮申报申请认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的,不再享受新引进人才有关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科研补助经费。

(四)申请认定的有关表格和相关人才政策,可从“八桂英才网”(http://www.gxrc.org)下载。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1月9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黄萍,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4年1月3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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