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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4-03-01 10:01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4〕20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专委会是自治区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及政策咨询性质的机构,受教育厅委托开展工作,任期为 3年。专委会下设1个总委会和决策咨询、教育研究、教学实践等3个分委会。总委会委员由分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各分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场馆基地等单位专家组成。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熟悉和准确把握中央“双减”和中小学科学教育政策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在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和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个别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委会相关工作。

(首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的义务教育科学教学指导专委会现有专家可参与申报,将优先考虑。)

三、材料报送要求

我校可推荐专家1-2名。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汇总《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于3月8日前提交推荐表和汇总表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萍 2253023。

                                        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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