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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4-05-15 16:25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桂财债〔2024〕26)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包括财经管理类、预算审计类、法律类、工程类、公共管理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愿意为提升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储备 质量、服务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 自愿参加并积极履行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的相关义务和职责。

(二)专业胜任能力条件

1.财经管理类专家。长期从事经济、金融、会计、项目运营管理等方向的研究,熟悉经济金融、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项目运营管理业务政策,有 5 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实操经验。具有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应领域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位,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2.预算审计类专家。长期从事项目预算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监督等方向的研究,熟悉预算管理、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审计监督业务政策,有 5 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实操经验。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应领域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位,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3.法律类专家。长期从事法律咨询、法学研究等工作,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有 5 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实操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应领域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位,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4.工程类专家。长期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全过程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熟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在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专业委员会成员,或者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应领域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位,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5.公共管理类专家。长期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事业、卫生事业、农林水利、市政建设、园区管理、交通运输以及其他社会事业管理等符合新增政府债券投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熟知有关领域的业务政策,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应领域工作单位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位。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参加新增政府债券评审专家全体会议,参加分领域评审小组工作,对有关评审事项提出咨询建议。

2.及时获得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包括新增政府债券管 理制度、最新政策、债券发行、项目储备及建设运营等有关情况。

3.优先参与广西新增政府债券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4.优先参与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各项实地调查、经验交流等相关活动。

5.优先成为自治区财政厅参与组织管理的专项债券培训班授课师资。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新增政府债券评审专家全体会议,参加分领域评审小组研讨等各项活动。

2.客观公正、按时按质完成自治区财政厅交办的评审任务。

3.积极参与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调研课题或咨政报告。

4.按时完成自治区财政厅或分领域评审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5.恪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三)禁止事项

1.不得以新增政府债券评审专家名义损害自治区财政厅权 益及公共利益。

2.不得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一经查实存在上述禁止事项行为的,立即从专家库中除名,永不叙用。

三、选聘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根据个人专业能力,自行选择财经管理类、预算审计类、 法律类、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中的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报,多报无效。申报人如实填写《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材料(如现任职务任命文件、近三个月社保等,可联系人事处开具在职证明),职称、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荣誉等证书复印件,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各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部门对推荐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5月20日前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门盖章签字),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盖部门章)及推荐汇总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加盖公章)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学校根据申报情况酌情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萍 225302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附件2: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3: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广西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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