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评审和非自主评审的含义
自主评审系列是指我校有评审权限的系列:高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非自主评审系列是指学校没有评审权限,需送自治区各厅局评审的系列,如:工程系列、会计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等。
二、评审条件
(一)自主评审条件
本年度自主评审中,教师系列、实验系列的评审条件参照桂航职改﹝2020﹞10号、11号文件(附件1),自然科学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评审条件为2014版(附件1)。
根据往年上级部门文件,自主评审系列已调整的学历、资历条件为:
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职称5年以上。
副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高校后,可直接申报副教授职称,直接申报副教授职称须满足以下学历(学位)资历要求: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教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职称4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人员,可直接申报讲师职称。
按照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自然科学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学历、资历条件参照教师系列学历、资历条件。
若评审条件有新改动,则以上级部门新通知及学校职称部署文为准。
(二)非自主评审条件
非自主评审各系列则以该系列本年度评审条件为准,现提供2023年度相关厅局网址、评审条件及部署文供大家参考(附件2)。
(三)资历及成果截止时间
自主评审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自主评审系列工作量、工作业绩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8月31日;非自主评审系列资历及成果截止时间以各厅局正式部署文要求为准。
三、预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对照表(请严格按照模板填写,见附件3),对照表以“姓名+资格名称+某型+专业”命名(如:张三+教授+教学为主型+信息与通信工程)提交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报送学校职改办。
2.申报者填写预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
3.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各部门将纸质版汇总表交到职改办,对照表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四、其他
1.本年度职称申报面向全校教职工。请准备申报职称的老师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由其他高校调入的申报者,若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需要到原单位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如实开具相关的课时证明,即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6)。
2、根据有关职称工作要求,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自主评审系列在上传论文等学术成果材料时,除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外,外文期刊需要提供论文收录证明,中文期刊需提供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登记情况截图,并同时提供所发表的论文收录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或国家工程技术数字图书馆其中一个权威数据库收录截图。非自主系列以当年部署文要求为准。
3.我校自主评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价制度。鉴定意见至少3份,作为参考意见提交职称评审审议推荐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由学校职改办统一送第三方同行专家评价鉴定;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由申报人所在院部进行同行专家评价鉴定。请申报自主评审系列高级职称的老师提前准备好送审材料。
4.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5.为保证职称申报信息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请申报本年度自主评审系列职称的老师请实名加入“2024年职称自主评审专用群”:319151309。申报非自主评审的老师实名加入“2024年职称非自主评审专用群”:416888405。请认准群名称,切勿入错群。
未尽事宜,请联系职改办。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1.自主评审条件
2.非自主评审各系列官方网站及2023年职称部署文参考网址
3.对照表
4.预报名信息汇总表
5.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6.教学质量评价表
7.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职改办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