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目前均参照往年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进行推荐申报,如推荐条件等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推荐工作,请于7月9日前提交推荐对象汇总表、审批表及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萍 2253023。
人事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