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5号)等文件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15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已聘用在我校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申报。但以下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推荐对象往年申报未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或复核,且今年本人具备的申报资格条件没有变化的;
3.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或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不符合办理延迟退休条件的;
4.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职务)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桂人社规〔2022〕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业绩条件控制标准按桂人社规〔2024〕5号执行。
二、申报推荐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申报竞聘条件,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2024年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业绩部分只需填写符合文件规定业绩条件的内容,并对应提供项目成果、获奖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2.个人职称证书、聘文、正高级岗位聘用登记表或工资表(须加盖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可咨询人事处)等证明材料。
3.《推荐表》电子版及业绩、职称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职称证书、聘文等材料汇总在一个PDF)请于8月20日前发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二)审核推荐
各部门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对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材料,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部门单位于8月28日前提交部门推荐意见(含公示结果)到人事处。
三、审核评议
人事处再次核查证明材料原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学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情况组建专家评议组或委托相关高校进行评议。专家评议会每组专家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名,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专家评议组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专家评议。
四、结果公示
对评议结果为“合格”的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校长办公会核准
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核准。
六、复审确认及岗位聘用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复审,综合研究确认拟聘人选,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七、其他
(一)聘用年限计算时间。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通过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执行正高级职务工资之月起计算,按“对年对月”截止至2024年12月。
(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人才称号等所有业绩成果获得时间截至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当日。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4年度)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2〕6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5号)
人事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