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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14 14:39  

各位老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及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我校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期满考核合格,且任期内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认定:

1)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2)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3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二)学历、资历及业绩条件

1. 初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认定初级职称,资格时间从认定之日算起

2)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认定初级职称,资格时间从认定之日算起。

2. 中级职称

1)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达到我校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可认定中级职称,资格时间从通过认定当年的12月算起

2)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认定中级职称,资格时间从与学校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之日算起。

3. 高级职称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时间从出站之日算起。原则上与我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后2年内办理完毕。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二级学院、职改办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二)材料审核。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初审。

(三)直接认定或考核认定。职改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填写推荐意见,拟定认定名单。对于硕士认定中级职称,根据申报人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择优认定,业绩成果计分按《硕士认定中级职称业绩成果计分办法》(附件1)执行。对于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人员学校考核小组对申报人的经历和代表性成果进行考核认定

(四)结果审批。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下文。

三、其他

(一)已在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者本次不能申报同级别职称认定。硕士认定中级职称的通过率,与学校今年中级职称的评审通过率一致。

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2412月31日。工作业绩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8月31日

(三)认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职称认定。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的,须通过评审或其他方式取得相应的职称。

(五)申报材料。硕士认定中级填报《硕士认定中级职称申请表》(附件2)《硕士认定中级业绩成果支撑材料》(附件3)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附件4),硕士认定讲师还需填写《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5),其他职称认定者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报职改办。

(六)上述材料纸质版于10月25日前交职改办,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请申请认定职称的老师实名加入2024年职称认定群:115387080。

未尽事宜,请联系职改办黄萍,联系电话:2253023。


附件:

1.硕士认定中级职称业绩成果计分办法及附件

2.硕士认定中级职称申请表

3.硕士认定中级业绩成果支撑材料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

5.2024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


职改办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附件5.2024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姓名).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硕士认定中级职称业绩成果计分办法及附件.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硕士认定中级业绩成果支撑材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硕士认定中级申报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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