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0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博导津贴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被区内外(不含境外)高校授聘,正在独立指导培养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招生的在读博士生的在职博士生导师。已正式退休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申报,因特殊原因退休时所指导的博士生未毕业需延续指导的可继续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
(二)聘任单位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资格确认文件。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文件。
(四)本年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由招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
(五)博士生延期毕业的,须提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关于同意延期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毕业的,不再发放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
三、其他事项
自治区内单位聘任的博士生导师,由聘任单位负责办理岗位津贴申报手续;自治区外单位聘任、工作单位在广西的博士生导师,由博士生导师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办理岗位津贴申报手续。
请于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申报材料扫描件及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3250@guat.edu.cn。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0773-2253023 。
附件: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
人事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