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为维护更新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优化专家库成员结构,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决定对播音主持系列、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以及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3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成员进行推荐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
(一)专家入库条件
1.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取得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满2年以上;
(4)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2.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
(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入库程序
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遴选,择优入库。申请入库专家自行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入库申请,根据个人情况申请进入“广西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会”、“广西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广西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基层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自治区职改办核准备案。请申报人于2026年7月7日前填写入库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评委专业符合专业评审要求,本次推荐入库的评委需相应取得播音主持系列、艺术系列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副高级职称或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请严格对照专家入库条件,按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2)的专业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其他系列职称中,现从事专业与上述播音主持、艺术系列评委会的行业、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也可申请、推荐至对应的评委库。
(二)评委库专家不得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以及评委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三)年满58周岁以上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推荐入选评委库成员。
其他未尽事宜,请职改办联系。联系人:蒋利超,联系电话:0773-2253023。
附件:1.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2.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