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广西财经咨询专家的函》文件精神,现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恪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公共服务意识。
(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活动,知识渊博,具备宏观战略思维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的分析、综合与表达能力。学术和专业成果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特别在近年来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提供了具有较高价值的咨询建议。
(三)在宏观经济、农业农村、产业经济、财税金融等财经专业领域,具备扎实的学术积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知相关领域的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
(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并能确保在精力和时间上满足决策咨询等相关工作的要求。
(五)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3.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工作职责
(一)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与分析评价,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决策咨询建议。
(二)参与自治区重点财经研究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及重要财经文稿的咨询、论证、评估与评审工作。
(三)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活动,就拟决策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及其他相关因素提供专业性咨询意见。
(四)按规定获取参与课题评审、课题咨询、咨询论证、供稿、考察调研等相关工作的报酬及差旅补助。
(五)完成其他相关咨询论证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条件开展推荐工作,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7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广西财经咨询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门签字盖章)提交至人事处(航天楼5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
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萍 0773-6796536。
附件:广西财经咨询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