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6〕12号)https://czt.gxzf.gov.cn/xwdt/tzgg/t27882854.shtml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我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一)高级会计师
1.参加2024、2025、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全国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2.参加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且未申报2025年度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
3.参加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二)正高级会计师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并符合《通知》规定的人员。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3.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评审相关条件
(一)评审条件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5号)执行。(详见附件1)
(二)参加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须完成会计行业及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会计行业继续教育应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应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完成2025年和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继续教育学时有关事项可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该通知学校人事处官网已发布https://rsc.guat.edu.cn/info/1027/2257.htm)。
广西会计管理系统与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于2022年实现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完成2025年度会计行业继续教育人员名单导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如未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数据共享获取会计行业继续教育数据的,请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补录会计行业继续教育数据。
(三)专业技术资历、成果计算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应按足年足月计算,从申报人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例如:某申报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资历年限要求取得会计师职称满5年以上且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申报高级会计师;会计师职称证书记载的授予时间为2021年及以前的,即满足资历年限要求)
申报人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申报所需的论文、课题、奖项、专利等各项业绩的终结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论文发表刊物、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申报人通过本年度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的,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申报、送审方式
(一)个人申报
1.请申报者实名加入“2026年职称非自主评审专用群”(备注及群昵称:部门+姓名+拟申报职称,如:管理学院+张三+高级工程师):1093160958。
2.请于7月17日前根据《关于2026年非自主评审系列业绩成果审核的通知》(该通知学校人事处官网已发布https://rsc.guat.edu.cn/info/1027/2270.htm)要求提交审核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和业绩成果模块(电子版)到职改办。(预报名已提交且无调整者,无需重复提交)
3.根据本年度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修改对照表,并于7月17日前将对照表电子版发到职改办邮箱rsc3250@guat.edu.cn。(预报名已提交且无修改者,无需重复提交)
4.根据通知要求,于7月14日8:00开始可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登录网址:https://my.gxrczc.com。请申报人于7月1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到学校职改办进行初审。
(二)审议推荐
审议推荐时间暂定7月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申报高级职称需要现场答辩),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三)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学校审议通过后报送上级部门,申报人缴纳评审费。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当申报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申报人即可登录广西非税收入公共服务平台(https://fs.czt.gxzf.gov.cn:11443/public-service-web/#/home)完成缴款(具体流程见附件2)。缴费完成方可视为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四、其他
根据上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其他相关要求,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6〕12号)》执行。申报材料要求可详见附件3《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职改办。联系人及电话:蒋利超,0773-2253023。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2.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缴费流程
3.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