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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区游泳教育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6-08-21 18:19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区游泳教育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61200 号)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校游泳教育普及工作,提升全区校园游泳教育教学、培训、教研与竞赛等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示范、技术指导、教研引领的重要作用,现就面向全区开展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游泳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自觉遵守专家工作纪律,公正履职、认真负责,主动配合完成各项专项工作任务。

(二)业务素质过硬。熟悉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教学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扎实的游泳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游泳教学、技能培训、安全施救等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师资培训、赛事指导等专业工作,持有体育教师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证书。

(三)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重大疾病及影响正常履职的身体隐患,能够保证实地调研、线下培训、入校指导等工作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家履职工作。

二、专家人选工作职责与激励措施

(一)工作职责

1.为自治区校园游泳教育政策制定、调整及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与意见建议。

2.参与自治区校园游泳教育教学研究、指导与评估,协助开展游泳教学质量监测和督导检查。

3.为自治区校园游泳竞赛、教师教学展评、技能测试等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执裁与评审服务。

4.参与自治区游泳教师、教练员、救生员业务培训与考核,承担授课及技能指导等任务。

5.参与游泳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评审及学术交流,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激励措施

1.入选专家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根据工作表现实行动态管理。

2.参与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项目评审、咨询、培训、赛事指导等工作,按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3.参与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外出调研、实地指导等工作。

4.可优先参与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考察学习、课题项目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823日上午1200前将《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表》和《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250@guat.edu.cn。请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15877020441


附件: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表及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6821


附件【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表及游泳教育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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