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处新网站
 部门首页 | 政策法规 | 部门职责 | 办事指南 | 招聘信息 | 师资工作 | 职称工作 | 下载中心 |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我校硕士学位获得者认定讲师职称的通知
2026-10-23 11:14  

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精神,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以认定中级职称,且不再受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的限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硕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系列。我校硕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限高校教师系列,即限认定讲师职称。非教师系列(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中级职称,原则上不再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纳入相应系列评审渠道。

(二)对标讲师基本条件。申请认定讲师的人员,除满足职称认定的学历资历要求外,须达到我校讲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修订)》(桂航职改〔2025〕6号)),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合格,达到相应的科研成果要求等。

(三)通过率与当年职称评审保持一致。硕士认定讲师的通过率,按学校当年中级职称评审的通过率执行。认定不单独划线、不单独设定通过比例,确保认定质量与评审质量实质等同。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二级学院、职改办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二)材料审核及认定

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

(三)结果审批

经学校研究审批后公示、下文。

三、其他

(一)认定讲师,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职称认定。

(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四)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和2025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五)申报材料。请申报人提交《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硕士认定讲师业绩成果支撑材料》《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业绩成果审核清单》,经二级学院初审后,并填写《2026年下半年硕士认定讲师职称申报表(汇总)》,一并提交至职改办。

(六)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28日17:30前交到职改办(航天楼A506办公室),电子版请以“部门+2026年下半年硕士认定讲师职称材料”命名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到职改办邮箱rsc3250@guat.edu.cn。

(七)业绩成果审核清单的填写要求

1. 按要求填写业绩成果审核清单(附件7),附件7中有3个业绩成果清单和3个获奖审核清单,请使用2026年版本审核清单,填写说明详见各个清单上的红色字体,打印前请删除红色字体。同时,请勿把所有清单一起双面打印,以免不便于将审核清单分类分发到职能部门分工审核。若其中一个清单有多页的,请双面打印,避免整理材料时易遗漏。

2. 业绩成果限项填写:

教改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审核清单1)需限填10项;科研项目/课题、知识产权类(审核清单2)需限填10项;论文、著作类(审核清单3)需限填10项;获奖类清单包含教学获奖、科研获奖、综合获奖,3个奖项总共限填10项。

特别注意:项目排名情况是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审核清单上各类业绩成果须与《硕士认定讲师职称业绩成果支撑材料》(附件2)中的成果内容保持一致。

(八)申报人实名加入2026年下半年职称认定专用群:1131583138,加群备注以及入群后的群昵称统一按以下格式:申报部门+姓名+拟认定职称,如:管理学院+张三+讲师。

未尽事宜请联系职改办,联系人及电话:蒋利超,0773-2253023。

 

附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表

2.硕士认定讲师职称业绩成果支撑材料

3.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

4.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5.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姓名)

6.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姓名)

7.业绩成果审核清单

8.2026年下半年硕士认定讲师职称申报表(汇总)

9.桂航职改〔2025〕6号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修订)

 

 

                                                                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关于我校硕士学位获得者认定讲师职称的通知.zip】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2号南校区航天楼A506-A509室    电话:0773-5863250